值班老总读报(405)|“包容免罚”,就是善待市场主体

2022-09-21 06:31:37 来源:河北新闻网

封面图22_副本.jpg

河北日报副总编辑 王宁

一家企业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首次轻微违法,经营场所就立刻被封;一个个体户卖了5斤不合格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如此执法,真的合适吗?对行政执法可能产生的此类“过度适用”,近期全国不少部门和地方都明确说“不”。

河北16家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日前相继出台了“包容免罚清单”,所列免罚事项共计285项,涵盖市场监管、税务征管、交通运输、环境生态、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等领域。此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免罚清单。

“包容免罚清单”包含“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两种情形。“轻微不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首违免罚”是指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等。

政策的指向很明显,就是在经济回稳最吃劲的当口,进一步善待市场主体,为各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打开一个“容错”空间,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给予初次“无心之失”的轻微违法行为改正机会,不是让“法律打折扣”,而是让法律更好发挥引导、教育、规范作用,避免“为罚而罚”的错误执法倾向。

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数量为1.61亿户,小微市场主体中最具典型代表的个体工商户数量达1.0794亿户,占总量的三分之二。小微市场主体活下去、活得好,经济大盘才能稳住,吸纳就业才能增加。然而,一些地方对待小微市场主体的行政行为令人触目惊心。近日国务院大督查发现,2021年以来,陕西榆林市场监管局对小微市场主体罚款超过5万元的食品安全案件有21起,罚款数额与违法所得的比例达到100倍至200倍,个别案件超过3000倍。

小微市场主体绝大多数可能只是一个小超市或是小饭馆,由于它们势单力薄,当遭遇“为罚而罚”执法行为时往往有苦难言甚至陷入困境。正如国务院督查组指出,在经历近3年疫情、大量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处罚方式从严从重,不但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国家助企纾困政策的效果。

或许有人会问,“包容免罚”会不会纵容企业违法行为?其实,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不代表企业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可以被容错,更不代表执法人员可以随意不处罚。河北通过精细划分违法行为,明确“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具体标准,形成清单,供一线执法人员具体实施,将原则化、不易操作的制度变为易操作的规则,进而落地实施,体现了治理的精细和善意,更彰显了法治的力度与温度。


总监制:桑献凯、王洪峰

监 制:贾伟、郝彦鹏

编 导:司一涵

文案助理:蔡晓辉、李晓宁

摄 像:李东宇

剪 辑: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