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率销售首日,记者探访14家公立医院
医院药价降了 诊疗费贵了
“以药补医”成过去式,市民遇违法违规涨价可举报
11月26日零时起,邢台市14家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价零差率销售。CT、磁共振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同时,适当调整部分诊查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
取消药品加成后,老百姓得到的实惠有多大?对医院是否有影响?11月26日,牛城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拿同样的药少花40多元
45岁的李江洋(化名)患有乙型肝炎,每隔一段时间要到医院复查、开药。11月26日上午,他在市人民医院肝病科门诊就诊,医生开了拉米夫定(贺普丁)片、阿德福韦脂片。
“这两种药都降价了,拉米夫定片原来一盒207元,现在是180元,阿德福韦脂片原来一盒150.65元,现在131元,拿同样的药今天只花了311元,比之前省了46.65元。”李江洋算了算,“一年就能省下1000多元钱”。
在该院心脏内科门诊,前来就诊的患者正讨论着药品取消加成后带来的变化。住在桥东区五一桥附近的退休教师张桂莲今年62岁,患高血压病8年,拿着半个月前的自助缴费凭条和当日对比发现,硝苯地平缓释片11月11日的价格是每盒20.125元,11月26日为每盒17.5元;依那普利片11月11日的价格是每盒17.825元,11月26日为每盒15.5元;氨氯地平片11月11日的价格是每盒15.1元,11月26日为每盒13.13元……“药价降了,尤其对我们这些需要经常吃药的人来说,真是大好事儿。”张桂莲认为,药品零差率销售对于规范医院诊疗行为,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有积极意义。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自2016年11月26日零时起,邢台市人民医院、河北省眼科医院等本市14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记者走访市人民医院、市三院等地发现,各医院在门诊大厅、住院收费处等显要位置,以公示牌、LED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将政策及时告知市民。
记者了解到,此次综合改革,还对部分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了调整。
当日上午,王女士在市人民医院进行扁桃体切除术,她的手术费用已经显示在医院电脑上:扁桃体切除术费用为553.15元,原来是425.5元。此外,该院的公告显示,一级护理由8元上浮至24元,二级护理由5元上浮至15元,三级护理由2元上浮至6元。
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出现的调整,王女士表示理解:“医护人员提供护理服务除了打针、输液等,还包括扫床等,医生平时除了查房,有哪里不舒服也随叫随到,适当上调诊查、护理、手术等,可以体现医护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用也下调了,CT、磁共振基础扫描价格下调10%。
“以药补医”成过去式
“药品零差价销售使‘以药补医’成为过去式,理顺了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医疗环境。”市人民医院物价科、医保科科长张强说,“实行药品零差率后,院方一年的药费收入与过去相比,至少将减少1000多万元。”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以及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运行成本等途径补偿。
张强告诉记者,这次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前提下实施的,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在此次医改中调高的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等项目,均按照政策规定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群众的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不会增加。(记者 刘晓燕文/图)
市民遇违法违规涨价可投诉举报
自2016年11月26日零时起,本市14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实施。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城市公立医院为:邢台市人民医院、河北省眼科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河北省民政总医院、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邢台市中医院、邢台市妇幼保健院、邢台市第五医院、邢台市第七医院、邢台市桥东区医院、邢台市精神病医院,共14家公立医院。
市物价、卫生计生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市民发现违法违规涨价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