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昨日记者获悉,石家庄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选拔一批懂经营会管理、市场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能够推动地方工业经济科学发展的副县(市)长人选。
据了解,此次石市将选拔15名分管工业的副县(市)长人选。面向驻冀的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内设区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不含即将或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进行选拔。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1月13日。
参与选拔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重点选拔35岁以下的干部,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40岁(1971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选拔的副县(市)长人选试用期为1年。对选拔的副县(市)长人选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再安排副县级职务,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原单位工作,也可在市直部门和单位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试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加强对选拔工作的监督,市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86686065。
选拔相关事项可向石家庄市面向企业竞争性选拔副县(市)长人选办公室咨询:86686282。
■选拔范围
选拔人选必须为驻冀的中央企业、省委管理企业、省国资委管理企业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或上述企业所属子公司中层正职任职满2年(2009年1月前任职,下同)、副职任职满4年(2007年1月前任职,下同)。设区市市委管理企业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任职满2年、副职任职满4年;设区市国资委管理企业班子正职任职满2年、副职任职满4年。上述两类企业中,属大型企业的比照执行驻冀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任职资格要求;设区市国资委管理企业属中型企业的比照执行设区市市委管理企业任职资格要求[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确定企业规模]。省内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属大型企业的比照执行驻冀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任职资格要求。
■报名方式
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
报名时间:今起至2011年1月13日。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填写《石家庄市面向企业竞争性选拔副县(市)长人选报名登记表》(请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蓝底),并提供由所在企业(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企业性质、规模大小(以2009年底统计数据为准)或管理层次的证明材料。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银河宾馆525房间。联系电话:85986525、85986526;85986527(传真)、85986528(传真);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sjzrs.gov.cn。
■审查考试
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1月上旬为资格初审阶段,有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按通知要求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定在2011年1月中旬,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侧重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公共管理能力、工业发展能力、开拓市场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安全生产能力以及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提出拟任用人选,适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按有关规定对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