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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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河北日报讯(记者霍相博)11月28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石家庄开幕,会期2天半。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董仚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省委部署,今年4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全省人大系统深入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种业振兴、科技成果转化、旅游发展四项联动监督。会议通过议程后,首先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四项联动监督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四项联动监督相关领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专项报告、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了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定〉等四部法规的决定(草案)》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九部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决定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任免省法院、雄安中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工作人员议案的说明,书面印发了关于提请免去省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的议案。拟决定任命和任命人员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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