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31日讯(记者马彦铭)今天,河北省食药监局在石家庄举办“12331守护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河北省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今年起施行的《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该办法增加了非现场领取奖励可通过银行转账的条款。同时,举报人保密条款能够有效保护举报人信息,举报人不必为安全担心。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奖且无委托人的,应当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提供银行账号,由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
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调查属实的食品药品举报分为3个类别。一类举报,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积极协助现场调查,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该案件货值的5%至10%计算,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二类举报,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并协助案件调查,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按该案件货值的3%至5%计算,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三类举报,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按该案件货值的1%至3%计算,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
每起案件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且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案件,奖励金额可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对于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举报人员,按举报奖励额度的上限进行奖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或移交司法机关并已经受理的案件,可以适当提高奖励金额。
据介绍,2016年,河北省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共发放食药举报奖励25笔,奖励金额合计19.5万余元。其中,承德“12•15案”单笔兑付奖金18万元,创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成立以来奖励金额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