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办最新通知!区域一继续维持Ⅱ级应急响应,区域二解除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廊坊、唐山、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环境气象中心会商,12月13日我省受冷空气影响,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全省空气质量自北向南逐步好转,16日开始扩散条件转差,预计16日-21日又将出现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继续维持Ⅱ级应急响应,廊坊、沧州、唐山市解除Ⅱ级应急响应,并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现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廊坊、沧州、唐山市于12月13日24:00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请于12月15日12:00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限行方面,维持应急响应的7市中,目前石家庄、保定、衡水、定州、辛集市执行的是单双号限行政策;邢台、邯郸执行的是工作日20%限行。
解除应急响应的3市中,廊坊和沧州目前为单双号限行,唐山工作日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截至发稿,唐山已解除预警,车辆限行则继续执行,明日限行尾号为3和8;
沧州目前尚未发布预警解除消息,据沧州交警微发布,明日继续单双号限行,限行尾号为双数;
廊坊目前尚未发布预警解除消息,但根据此前廊坊市政府网站《12月1日至31日单双号限行》的公告规定,即便预警解除,工作日依然是单双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