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
通 告
接省大气办通知,12月10日至12日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省大气办决定在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唐山、沧州市区域自12月9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特此通告。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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