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需增强人们对法律的敬畏
记者: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特别指出:“营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当前的重点是建设公平规范的经营环境、依法经营的诚信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您认为目前建设这“三个环境”的重点是什么?
柴振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环境是最好的发展环境。关于如何建设“三个环境”,省委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部署。在我看来,要把这些要求和部署贯彻落实好,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规范行政审批权。重点是让行政审批依法、公平、公正、快捷,做到对市场主体,不管国有、民营、外资哪种成分,不管大、中、小、微哪种规模,一律公平对待。第二,规范行政服务。主要任务是使前置性审核、出具状况证明资料、公开社会公共信息这三大类行政服务都能够及时、到位,提高水平。第三,规范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的重点是要解决行政监督缺位、错位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记者:营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共同努力和全员参与,在这方面,您有哪些建议?
柴振国:法治化的发展环境的形成,有赖于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让法治化行为方式成为人们的共同选择;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的树立和法治化行为方式的养成,来自于人们内心深处对法律的敬畏。
从目前的实际来看,增强人们对法律的敬畏感,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严格执法和公平执法。严格执法,就是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所有违法者都受到应有的惩处,主要作用是让人们“畏”法。公平执法,就是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执法行为不因对象的不同而不同,主要作用是让人们“敬”法。因此,要营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就必须按照省委的要求,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特别是要对违法行政、司法不公、粗暴执法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总而言之,只要对法律产生足够的敬畏感,人们就会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来看待问题,就会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良好的法治环境自然就会形成。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