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重点在于依法治权
记者: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科学发展,其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更侧重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您看来,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而言,如何才能更好地做到这一点?
柴振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科学发展,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重点在于依法治权,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目前,要让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必须夯实主观和客观两个基础。
主观方面,就是要通过加强教育,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是对管理者自己而不是对管理对象的要求,彻底纠正“依法行政就是按法律条文管理老百姓”的错误观念。客观方面,就是让各种行政行为真正有法可依。这一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做到职权法定,即行政权法定,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法规才能设定行政权;二是做到程序法定,即行政权的实施过程法定,使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变更、撤销和期限等,都由相应的法律来规定。
记者:“徒法不足以自行。”真正做到依法行政,需要有强制性的硬约束,对于公权力部门和人员来讲更是如此。要让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需要怎样的硬约束?
柴振国:我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要规范权力的运行,为权力的运行设定明确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界限。二是切实加强监督,充分发挥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行政诉讼的作用,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三是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有权力无责任的结果,必然导致权力滥用、违法行政,因此,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在以上三点中,加强监督处于枢纽的位置,作用尤为关键,有必要重点谈一谈。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的前提是公开,没有公开就难以监督。因此,要努力推动行政机关做好“四个公开”。一是行政权的设定公开,也就是法律法规公开;二是行政权的实施主体公开,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职能公开;三是行政权的实施程序和实施条件公开,也就是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的工作流程公开;四是行政权的实施结果公开。公开越彻底,监督就越全面,约束就越有力;监督越全面,约束越有力,就越能“倒逼”行政权力依法运行。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