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最好到正规的商场、超市选购家电产品。 河北日报记者 赵永辉摄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方素菊)近年来,因家电质量、售后服务引发的纠纷成为投诉热点,近日省消协向消费者发出三大消费警示。
警示一:消费者签订延保合同要慎重
近年来,家电生产商、经销商纷纷推出延保服务,接受延保服务的消费者也越来越多,延保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省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签订延保合同要慎重。
邯郸消费者张某2010年购买了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一部,并听从商场建议一并购买了延保服务。刚过“三包”期,电脑就出现闪屏故障。于是,张某找到厂家要求按约延保,但厂家以不是延保合同当事人为由拒绝。张先生又找到销售商,销售商倒是没有拒绝,但销售商说“我们有指定维修商,只能找我们指定的维修人员修理。” 张先生看到指定的修理商只是一个小的修理店铺,对维修不放心,感到非常郁闷。
省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员介绍,延保不能简单理解为花钱换延长“三包”期。延保服务起算点不一定是“三包”过后开始。不少延保合同都是从购机或安装之日起算。许多延保并没有延长厂家承诺的“三包”期,而仅仅是提升了“三包”服务品质,如有些产品的延保合同其实就是将送修改为上门维修。但这类实质提升售后服务或扩展售后服务的合同,往往也被商家划入延保合同范围。
省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员建议,消费者办理延保要找对人。当前,提供延保服务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生产商提供的延保,一类是第三方提供的,主要是销售商。厂家延保应当由厂家提供服务。而销售商提供的延保,是销售商自己选择的,有可能是厂家,也有可能是其他指定的维修商。
同时消费者要清楚延保服务内容。保什么服务项目,保多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由谁提供服务都是延保合同的核心内容。有消费者向消协投诉时,仅仅有销售商在发票上注明延保多少时间,这样的延保合同,一旦真需要提供延保服务时,因合同约定有重大漏洞,很可能影响消费者维权。
最后,消费者要保留好延保合同书。可以作为纠纷发生时的凭据,也可以在产品出现故障时,很快清楚是否在延保合同约定内,方便自己做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