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消协公布201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图)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公布201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张娜摄

    河北新闻网3月11日讯(记者张娜)今日,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公布201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美容健身消费、汽车维修、家电自燃、网购等各方面,并提出维权的法律依据,以期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

    消费者王女士与超越健身石家庄西环店健身消费纠纷案

    【案情】

    消费者王女士在超越健身石家庄西环店办理了一张900多元的年卡。后王女士腿部有撕裂,医生建议多休息,但该店教练表示训练能帮其修复,又让其交了10800元。训练五次后,王女士腿疼得无法上楼。王女士去医院咨询得知,她的情况不能强行训练。王女士到超越健身西环店要求全额退款,但该店只答应退一半。

    经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调解,退回消费者王女士7600元。

    【评析】

    此案中消费者因身体原因不能再进行训练,健身店应从消费者人身安全考虑停止训练,并及时退回合理款项。

    案例二

    邢台消费者牛先生投诉商场销售空调以旧充新案

    【案情】

    2012年3月,邢台市消费者牛先生在该市某商场电器行购买某品牌空调三台,其中柜机空调一台,挂机空调二台,共计2.3万元。当时销售人员称,该柜机为高端新品,市场供不应求。销售商在4月23日才将柜机送到,且产品包装陈旧,破损严重,打开外包装发现外机排风口积尘严重,散热片有损伤,生产日期为2009年10月,因此断定该机不是新货。后经多次协商商场也未给牛先生更换新机。

    经邢台市消协多次调解,由该商场为牛先生更换同等价位的新款柜机空调,并为消费者补偿2000元。

    【评析】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该商场在消费者购买空调时,没有履行诚实告知的义务,应当对消费者作出赔偿。河北新闻网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金卫卫】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联系方式:18931159383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