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12日讯(记者张娜)快递行业服务日渐成为人们生活必需,却又广受诟病。今日,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石家庄快递行业服务质量调查结果:快递不快、丢失损害及赔偿标准不一、先签收后验货等问题严重。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快递公司服务满意度不高且维权意识差,大部分消费者会自认倒霉。
快递行业三大问题困扰消费者
为切实掌握石家庄快递行业现状,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北省消协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份对石家庄快递行业服务质量展开调查。本次调查采取问卷形式,调查人群主要为石家庄在校大学生、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司员工等,共发放问卷4000份,收回有效问卷3432份,被调查者的年龄18-30岁的占90.11%;31-50岁的占8.17%;50岁以上的占1.72%。
调查显示,消费者主要因网上购物接受或使用快递服务,首选的快递公司为邮政快递(EMS)、申通、圆通,快递的速度是消费者选择快递时的首要考虑因素。
调查表明,目前快递行业存在问题较多。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过程中遭遇投递延期问题比较突出,有55.72%的消费者遇到过快递延期;14.40%的消费者遇到过快件损坏;13.79%的消费者遇到过丢件。特别是大型节假日网络促销黄金时段,快递业务量成倍增长,快递延期成为普遍现象。
消费者选择快递公司投递快件时,快递公司提醒消费者对快件保价的意识差,只有17.75%的消费者每次都被提醒。而未保价快件丢失、损坏赔付标准不一,只有30.73%的受访消费者称是按实际损失赔偿,其他都按资费的3倍至5倍、退回资费或其他方式进行赔付,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相关规定,未保价快件丢失或损坏的,也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六成多的消费者物品受损或丢失时,对快递公司的赔偿不满意。遇到与快递公司发生服务纠纷时,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占37.70%;选择向邮政监管部门申诉的占26.52%;选择同公司交涉的占33.60%;选择向法院起诉的只占2.18%。很多消费者在交涉无果后放弃维权,自认倒霉。
消费者签收快件时,收派员要求先签后验现象较多,44.43%的消费者被要求必须先行签收;28.19%的消费者称有时让验视有时不让验视,仅有27.38%的消费者表示可以先验后签。先签后验的“行规”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增加了纠纷发生的概率。
快递服务标准明确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应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而部分快递公司却未按此规定执行,存在乱收费行为。另外快递收派员着装不整齐;送货不到手、亲自签收率不高等问题也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