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邢台市日前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已经接收老年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实际入住率,每年给予每张床位不低于120元的运营补贴;提供床位数在50张以上的新改扩建养老机构,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给予建设补助。
同时,为减轻社会办养老机构负担,该市对其减免各项税费。对新改扩建的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设施,除优先予以立项外,可采用政府划拨方式保证建设用地;建设社会办养老机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旧城改造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收入部分,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免征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营业税,对自用房屋、土地的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水、电、暖、气等费用,按照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该市还规定,个人向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社会办养老机构接收安置“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获得其生活、医疗费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开展社会化医疗卫生服务,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可纳入城乡医疗保障定点治疗单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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