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石家庄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开始办理入住
来自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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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2023年第二批分配的1156套公共租赁住房,将于11月1日开始办理入住,办理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
“入住办理时间为8:30—11:30、14:00—17:00,取得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家庭需在11月14日前办理。”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入住办理地点各不相同,具体办理地点以通知单载明为准。
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石家庄市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承租人及保障人口1寸照片,每人2张;承租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低保、低收入家庭由本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其他家庭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入住手续,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该负责人提醒,11月14日后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入住公租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规定,公租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记者:宋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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