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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河北1市最新通告

2022-08-13 01:46:57 来源:掌控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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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最新发布关于严禁邯港高速公路沧州段工程拟征地范围内“三抢”行为的通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邯港高速公路沧州段工程拟征地范围内“三抢”行为的通告

邯港高速公路是河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组成部分,是一条河北省中南部地区便捷的出海通道,编号是S30。邯港高速公路沧州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进一步完善河北省高速公路的网络布局,也将有效弥补沧州市高速公路路网结构的不足,使沧州的高速公路逐步形成真正的东出西联、四通八达的路网结构。同时本项目是《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中“三横一纵”综合集疏港通道之一,连接西北、华北、鲁西北腹地,构建为与周边铁路、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作的综合集疏运网络,这对于增强黄骅大港的竞争能力,加强其与腹地之间的联系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密切河北省南部地区间的资源交流,对带动沿线县市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本项目已经列入河北省“十四五”重点规划建设项目。为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借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之机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创造良好的高速公路施工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测量、取证等事宜

本项目已经完成一次定测,在项目外业测量阶段,沿线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成了共同对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清点、摄像,制作完整的影像资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抢栽抢种抢建行为

(一)在项目确定后至公告发布前,有关单位或个人通过突击种植树木(尤其是名贵苗木)、密植农作物等违背农业生产规律的非正常种植、建设方式,以意图骗取国家补偿资金为目的的行为。

(二)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林果苗木和挖塘养鱼、畜牧养殖、建设大棚等设施农业及新改扩建建(构)筑物等再行种植、建设的行为。

(三)在基本农田范围内,擅自进行苗木种植、挖塘养鱼、畜牧养殖、建设大棚、新改扩建建(构)筑物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四)未取得合法土地审批手续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的行为。

(五)其他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认定为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的行为。

三、对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的,限期自行铲除、拆除,一律不予补偿。对限期内未进行铲除、拆除的,由有关乡镇、部门依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规划建设、国土、林业、水务、工信、农牧等部门停止办理规划路线走廊范围内民宅房屋、厂企、果蔬大棚、畜牧养殖、植树造林、挖沙取土、打井办电等各类生产经营性规划审批和用地手续。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停止办理规划路线走廊范围内各类证照手续。

五、打击非法抢栽、抢种、抢建行为实行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属地乡镇、村负主体责任,要做好巡查管控,禁止一切抢栽抢种抢建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县(市)直部门负责依法履行职责,全程指导协调。

六、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打击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监管不力,该巡查的不巡查、该制止的不制止、该报告的不报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暗中勾结、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参与支持纵容实施抢栽抢种抢建行为,恶意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予以严肃处理。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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