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出台5条措施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创建品牌
河北省秦皇岛市出台5条措施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创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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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7月5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孙也达)今天,秦皇岛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秦皇岛市《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创建品牌五条政策措施》相关情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北日报记者孙也达摄
秦皇岛市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和品牌文化,山海关、北戴河享誉世界,中铁山桥、耀华玻璃百年传承,戴卡轮毂、康泰医学行销全球。目前,秦皇岛市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1家,省、市政府质量奖企业28家,中国驰名商标12件、地理标志商标6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境外注册商标200余件。
日前,秦皇岛市政府按照“从实、从硬、从新”原则,出台了《秦皇岛市推进创新发展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创建品牌五条政策措施》作为其中一项内容,制定了鼓励企业争创国际品牌、争创国内品牌、争创政府质量奖、制修订各级标准、发明创造等五条政策措施,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推动创新发展。
鼓励企业争创国际品牌,对首次进入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世界品牌500强”“亚洲品牌500强”榜单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争创国内品牌,对首次进入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按注册费70%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鼓励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制修订各级标准,对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秦皇岛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或团体,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2万元的资助奖励,每家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企业发明创造,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3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给予每项2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河北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每项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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