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转办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57件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转办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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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贾楠)3月2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转办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57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7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石家庄市18件、保定市15件、邯郸市6件、沧州市5件、唐山市3件、定州市3件、邢台市2件、辛集市2件、承德市1件、衡水市1件、雄安新区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16件、水类16件、土壤类12件、生态类8件、噪音类2件、其他污染类3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市。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3月2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12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9件。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石家庄市44件、保定市24件、唐山市12件、邯郸市9件、沧州市9件、承德市7件、邢台市5件、定州市3件、张家口市2件、廊坊市2件、衡水市2件、辛集市2件、秦皇岛市1件、雄安新区1件。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进驻河北期间(3月23日至4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受理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设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26号邮政信箱,邮编:050200,接受公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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