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河北张家口市11路公交司机因越站不停车被经济处罚

2022-01-02 09:16: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张家口11路公交车到站未停车 是否符合规定?”的问题。河北张家口市国资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已对该驾驶员进行经济处罚,并且做出相关书面检查。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于2021年12月19日上午9时51分在张家口达龙兴润城站等车,一辆11路公交车到站未停车,我们在车后方摆手示意,车也没有停。 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河北张家口市国资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尊敬的乘客您好,因11路公交越站给您此次出行带来不便,非常抱歉!经调查,当日我分公司11路驾驶员减速进站,但未停车,根据集团公司驾驶员“十不准”条例,我分公司已对该驾驶员进行经济处罚,并且做出相关书面检查。

如果您想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login.html

2、微信公众号留言:

阳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页下方“我有诉求”,河北日报官方微信和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点击“我有诉求”留言。

责任编辑:宋瑶

相关新闻: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