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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案说法|自家门开向自己说了算? 真不是这样!

2021-09-05 03:34:20 来源: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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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门开向自己说了算? 真不是这样!

法院:如对他人造成妨害,需征询相邻人意见

为了增加内部居住空间,不少人在装修时会将入户门改成外开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入户门都能这样改。前不久,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因入户门私改外开引起的纠纷。

王某和裴某是邻居,均是某小区的业主。王某称交付房屋时自家入户门朝外开,裴某家入户门朝内开。后来,裴某家装修时擅自将其入户门改为朝外开。王某认为裴某这样改影响了自己通行安全与便利,便多次与裴某沟通,要求其把入户门恢复原样,均遭到裴某的拒绝,王某遂一纸诉状将裴某诉至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要求裴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将入户门改回向内开,还向法院提交了物业公司给裴某下发的整改通知。在庭审中,裴某辩称,其将入户门改为向外开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并不影响王某一家的通行,而且一个家庭每天进出门的次数有限,且两家同时进出导致两门碰到一起的情况更是几乎为零,不能就此认为影响王某的出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裴某在装修时更改自家入户门的原始设计,将入户门朝内开更改为朝外开,引发邻里矛盾。王某要求被告恢复原状,将入户门改回向内开,理据充足,遂依法判决被告裴某将房屋的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

说法

民法典强化了对物权人行为自由的保护,但自由不是无限度的,基于正当理由限制权利是必要的。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据此,在入户门外开造成邻居通行区域过窄或妨碍邻居开门的情况下,就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

在处理邻里关系时,应坚持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建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在对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建造、改造、修缮前请告知相邻权利人,如果对他人的相邻权可能造成妨碍的,还需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本案中,裴某的入户门原设计向内开,打开时只占用室内空间,不会对他人造成妨害,但裴某将其改为向外开后,打开时会占用室外公用空间,改变公用空间的原始使用状态,故王某作为裴某的邻居,以裴某的行为对其造成影响为由要求裴某排除妨害,将房门恢复原来向内开的方式理据充分,应予以支持。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帅)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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