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村住房品质 《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印发
提高农村住房品质 《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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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印发
为各地村庄房屋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河北日报讯(记者宋平)为不断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河北省住建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的《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于7月20日印发。导则将为各地村庄房屋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导则编制遵循了三大原则。
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尊重自然生态环境,科学把握河北省不同风貌区域的差异性,运用传统和现代的技术、工艺手段,并结合平原、山区、坝上、沿海等地区实际情况,分类施策,指导村庄房屋建设,体现河北特色、乡村差异。
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综合考虑村庄房屋功能的合理性和居住的舒适度,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房屋改造应以安全为前提,严格执行有关抗震设防和建设质量安全标准,采取合理的建筑结构和建造方式,保障房屋建筑质量安全。
循序渐进,经济实用。尊重农村发展规律,把握好建设力度、农民经济承受度和思想接受度的关系,选用便于施工、影响较小、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改造方法,注重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运用,满足绿色环保节能要求并注重成本控制,指导农村房屋有序改造。
导则的编制突出村庄房屋节能改造技术要点,在村庄房屋改造管控要点、建筑风貌整治、住房抗震改造和安全性改造、住房节能改造、公共建筑改造、改造施工验收等方面及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分别提出了技术指引,并提供了平原、山区、坝上、沿海等不同区域最具有代表性的15个村庄、20户农村住房改造方案,供各地参照选用。
为方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了解导则内容,更好地指导农村地区群众进行房屋改造,河北省住建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河北农村住房建设”专题提供《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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