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杨秀明、甄林志、芦磊)为最大限度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日前,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与沧州海事局签署《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协作工作协议》,立足辖区实际,发挥监管合力,共同做好海上运输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协作机制安排,双方将共享安全监管信息、定期开展工作交流、联合执法和安全教育等合作,推进水路运输服务创新、行业管理创新、安全监管创新,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安全信息共享。双方将及时通报航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及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情况、船舶事故及违法处罚情况、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年度核查结果及年度经营资质评估结果,消除信息壁垒。
定期工作交流。定期举行情况通报座谈会,分享工作经验,共同研究解决航运公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航运公司管理模式创新。
开展联合执法。结合年度核查、年度经营资质评估、“双随机、一公开”和安全检查计划,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岸基管理人员的资质配备、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建设及船舶的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全管理水平。
加强安全教育。联合开展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及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活动,强化岸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