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强
近日,青岛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划分了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的14种情形,对“不合格”干部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并设置3个月的管理期,在此期间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学调训、实践锻炼,以提升其思想方法,补齐能力素质短板。
事业要发展,干部队伍是关键。无可否认,与我们所面临的艰巨繁重的任务、与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要求相比,一些干部无论是在精神面貌上,还是思想认识、专业能力上,都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有的观念落后、墨守成规,喜欢搞行政命令;有的组织力执行力差,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拖沓敷衍;有的专业能力不足,找不准工作的“经络”“穴位”,说外行话、办糊涂事,工作打不开局面;有的责任心不强,整天混日子,甘做“孙连成”式的懒官、庸官……凡此种种,降低了行政效能、影响了政策的落实效果、耽误了事业发展。
如何对待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合格产品”?安排转岗,并没有解决干部身上存在的“病症”,反而等于让他们在其他岗位上“带着问题上路”;不进行甄别直接清退,搞一退了之,可能给个人带来一定的精神伤害。让那些履职不力、能力欠缺的干部“回炉”再造,有针对性地接受教育和培训,不失为加强干部队伍的有益探索。
“人不怕犯错误,只要能改还是好同志。”青岛对不合格的干部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对照当地对干部队伍提出的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的要求进行“回炉”再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每位不合格干部的具体问题采取不同的方法,合理安排学习课程,因病施策、因人施教,真正达到了“治病救人”效果。
使用和管理干部是一门艺术,要严爱结合。对不合格干部进行“回炉再造”,不断补齐其身上存在的思想方法、工作能力的短板,既达到了“严管”的目的,也体现了“厚爱”的温度,对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