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贾楠)6月23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有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工作典型做法。河北生态环境部门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做法,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积极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优化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帮扶,坚持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不减,依法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今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通过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形成了正向激励导向,确保分类施治、科学管控。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的企业,结合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规范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动态调整污染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细化污染源分类监管,严防“一刀切”。
河北省还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环境监管,综合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分表计电、污染源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信息化、智能化远程监管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精准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同时,结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状况,对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薄弱的企业加强监管、加密抽查,对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减少现场执法和抽查频次,做到精细化管控,差别化管理,违法必究,无事不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