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杨林、金霖 、王宝松)近期,“公租房代办”的消息又在网络上浮现,吸引了部分购房者的关注。河北省住建厅提醒广大购房者:警惕涉及公租房的种种骗局,一定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所谓“公租房代办”的真相来了:
▲骗局一:公租房可以买
“公租房代办”消息中,常以“公租房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可以较低价格购买”为幌子,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
真相揭露: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明确规定,公租房只租不售。所以,公租房居住一定年限后可以购买的说法,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
▲骗局二:公租房申请可以代办
“公租房代办”消息中,往往承诺可以代办公租房申请,申请不到不要钱。
真相揭露:
公租房分配工作有严格、完善的程序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公租房申请对象提交申请资料后,住房保障、民政、人社、公安等部门需要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联审联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批准其住房保障资格。
申请人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还需通过摇号等程序,摇中后方可获得公租房。此外,各级审计部门定期对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审计核查,及时查处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因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想花钱通过代办通过申请,是不可能的。
▲骗局三:可以决定摇号结果
“公租房代办”消息中,常提到可以通过运作,确保在摇号环节“中签”。
真相揭露:
在以摇号方式分配公租房时,地方会邀请公证部门在摇号前对摇号设备进行检查和封存,在分配现场当众开启设备进行摇号,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摇号结果。同时,有些地方分配现场还会邀请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申请人等进行监督,确保了分配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因摇号具有一定概率,申请人是否“中签”为随机事件,与骗子的“运作”无关。骗子常常通过赌概率的方式诈骗申请人的钱财。
▲骗局四:可以不通过分配程序,直接获得公租房
真相揭露:
根据部分实际案例了解到,一些骗子通常先租赁部分个人商品房屋,然后谎称是公租房,并许诺入住几年后可以购买,诱骗不知情的群众上当。当受骗人把代办费(通常是几万元)交给骗子后,骗子就会把已经租好的个人商品房屋,谎称为“公租房”转交给受骗人,一段时间后,骗子就会一走了之。当商品房的房东联系不到骗子上门找人时,受骗人才知道交了代办费租到的是个人商品房,而非公租房。
以上是“公租房代办”骗局中常用的诈骗手法,希望广大购房者擦亮眼睛,保持警惕,万不可相信所谓的“公租房代办”骗局,不能因走“捷径”而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