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岁的男子朱某某因平日里没有收入来源就动起了歪脑筋,在多个微信群中谎称能办“各种事”,不少受害人信以为真,结果给钱后如石沉大海,诈骗金额高达20余万。
据了解,2019年3月21日,莲池区公安分局中华路派出所接王某某、李某二人报警称,他们从一个群里看到一个名叫朱某某的发布信息,自称能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办理公租房。二人与朱某某取得联系后,每人向朱某某交付了手续费3万元,并签订协议,朱某某将自己身份证复印件留下,并承诺办不成退款。
到了约定交付钥匙的日期后,朱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后王某某、李某与朱某某失去了联系。王、李二人感觉上当后,便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核查到朱某某给二人留的身份证复印件为真实身份,并发现其还涉嫌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民警赶到朱某某居住地,向其父母及村干部了解到朱某某常年不在家中居住,经办案人员多次抓捕未果后,对其进行了网上通缉追逃。
之后,中华路派出所又陆续接到张某、丁某、赵某等人的报案,均称被朱某某以办理公租房、帮助调动工作为由实施了诈骗。办案民警千方百计寻找线索对朱某某进行抓捕,功夫不负有心人,于今年3月30日将其抓获。
经讯问,朱某某,男,36岁,因平时没有稳定收入,便在各个微信群内发布信息,称自己能够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办理公租房、调动工作、办理驾驶证等,并以此为由诈骗十余人,涉案金额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被莲池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