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尹翠莉 通讯员李丽坤)日前,河北省司法厅出台《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提出大力推行“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公共法律服务方式,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河北法律服务网(冀法通)”等平台,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安排专业律师在线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方案指出,要优先采用远程方式办理法律服务事项,鼓励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采取网上立案和提交材料、电子签章、视频对话、远程庭审等方式,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最大限度地简化流程、节省时间。对于确有必要到现场办理的法律事务,通过电话或者网络方式预约,落实防控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租赁、旅游、邻里、合同、劳资等重点纠纷,卫生健康、劳动关系、交通运输、房地产、教育就业、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摸排,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对各类法律服务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加强关联统计、智能分析和深度应用,评估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频率、风险等级、潜在危害,研判发展趋势和苗头,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各地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党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咨询论证意见,评估法律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对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出预防处置建议。结合依法防控疫情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需要,汇编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发放,全面做好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全方位、多形式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理性表达诉求。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网站、公众号开通专门通道方便社会各界反映诉求、提出建议,安排专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突出涉疫法律政策问题专项研究。发挥法律服务团队专业作用,组织熟悉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知识产权等业务的律师,开展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和解读,做好相关法律问题解答。组织公证、仲裁、调解等机构,提供应急法律服务,及时办理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用于免责的商事声明等有关事项的公证,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开展专项人民调解服务,优化涉企仲裁服务,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及时就地调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引导更多矛盾纠纷通过调解途径有效化解。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加强与工信、商务等部门和各类企业协会商会的协作配合,推动在产业园区、商会组织等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帮助企业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解方式处理合同违约、债务追偿等纠纷,维护经营合作关系。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协作,及时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矛盾处理和化解,提升调解工作实效。
加强惠企法律服务。以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和受疫情严重影响行业为重点,帮助企业解决法律纠纷,恢复经营秩序。针对多发的合同履约、债权债务、物业租赁等纠纷,帮助企业与合作方谈判协商,协助办理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等法律事务,积极为企业合资合作、兼并重组、托管经营、破产清算等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采取轮岗轮休、调整薪酬等方式稳工稳岗,及时化解劳动用工、工资社保、工伤赔偿等矛盾纠纷。
灵活法律援助形式。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或者特殊案件,可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