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4月2日讯(通讯员孙一鸣)随着河北省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好转,企业集中复工复产,人流、车流、物流剧增,各类旅游风景区、宾馆饭店、车站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今天,河北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采取入企现场检查、远程监控、线上监测等方式,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通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切实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线路,避免超负荷用电。加强对架空电线维护,防止线路碰撞打火引发火灾。进行户外明火作业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可燃物。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分析、会商和预报,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发布灾情预警信息;住建部门要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塔吊、临时建筑物、室外宣传牌、棚架和施工围挡等巡查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监测巡查,对于火患要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其他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气候变化等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类学校在开学前,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风险隐患;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车站、机场等疫情检测登记点,要明确专人维护秩序,严防人员聚集、拥挤、踩踏;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运行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突出抓好旅游场所安全,指导旅游景区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制度,提前制定预案和游客总量控制方案,对重点区域实行流量分级监控管,加强对玻璃栈桥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违规私自运营复建行为;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设施检修、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铁路、民航、公路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机),确保客运安全有序;突出抓好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有关文件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生产、储存、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避免坍塌、泄露、中毒等事故发生,特别是围绕环首都地区、事故多发区等重点区域,加强全链条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级签字背书,建立台账清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措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同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强化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预案衔接,尤其是宾馆、饭店、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应急协调机制,遇有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时做好车辆疏导和人员分流工作。群众性大型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提前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对于自发性的各类群体性活动,要及时掌握信息,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加强活动中的疏散、管控,确保不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发生,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