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新冠肺炎疫情排查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更好地适应复工复产形势需要,在继续做好社区和农村新冠肺炎疫情排查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促进人员适度流动,全面恢复疫情低风险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省、市出台的各项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继续全民动员,加大摸排,境外来张人员须提前申报个人信息,其境内联系人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做好信息沟通。
2.入境来张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服从配合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
3.省内、市内人员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外省(除湖北外)凭外省“健康码”在张家口境内亮码通行,即只需查验“健康码”、测温正常予以放行,不得要求另行提供健康证明等(无法出示健康码的除外)。无法出示“健康码”的可继续采用纸质登记。
4.各社区(村)取消疫情防控出入证,不再限制人员进出小区、村庄。所有社区(村)各出入口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对进入人员测温检查登记,使用“健康码”可免于纸质登记。不得设置分时、分段进出限制。小区外来人员,以及外卖、快递、投递等人员“亮码”(绿码)和测温后可正常出入。
5.引导小区车辆有序进院,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核查,禁止因疫情防控原因限制小区车辆进出的过度防控措施。
6.对返回经商、务工、探亲等人员加强关怀关爱,在落实测温检查登记措施的基础上,不得随意设置特殊限制。该类人员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为避免因扫码、测体温造成大量人员、车辆聚集的情况,各小区可根据进出人员、车辆情况,尽可能增加小区出入口,方便人员和车辆出入。
8.各社区(村)、物业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定时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
9.广大市民可以根据气候条件,适当地参加一些户外体育锻炼。外出活动佩戴口罩参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10.市民在公园、广场、小区室外开放空间等开放性场所进行户外活动时,仍应配合相关部门的防控措施。
11.户外活动时,尽可能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避免扎堆聊天,需要交流时,应佩戴口罩。
1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了解掌握疫情防控知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杜绝传染病发生和传播。各新闻媒体要做到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3.各级各部门要严肃纪律规矩,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级纪检、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落实,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4.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县(区)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凡是此前下发的疫情防控有关指令与上述规定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张家口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