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新冠肺炎疫情排查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更好地适应复工复产形势需要,在继续做好社区和农村新冠肺炎疫情排查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促进人员适度流动,全面恢复疫情低风险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省、市出台的各项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继续全民动员,加大摸排,境外来张人员须提前申报个人信息,其境内联系人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做好信息沟通。
2.入境来张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服从配合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
3.省内、市内人员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外省(除湖北外)凭外省“健康码”在张家口境内亮码通行,即只需查验“健康码”、测温正常予以放行,不得要求另行提供健康证明等(无法出示健康码的除外)。无法出示“健康码”的可继续采用纸质登记。
4.各社区(村)取消疫情防控出入证,不再限制人员进出小区、村庄。所有社区(村)各出入口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对进入人员测温检查登记,使用“健康码”可免于纸质登记。不得设置分时、分段进出限制。小区外来人员,以及外卖、快递、投递等人员“亮码”(绿码)和测温后可正常出入。
5.引导小区车辆有序进院,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核查,禁止因疫情防控原因限制小区车辆进出的过度防控措施。
6.对返回经商、务工、探亲等人员加强关怀关爱,在落实测温检查登记措施的基础上,不得随意设置特殊限制。该类人员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为避免因扫码、测体温造成大量人员、车辆聚集的情况,各小区可根据进出人员、车辆情况,尽可能增加小区出入口,方便人员和车辆出入。
8.各社区(村)、物业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定时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
9.广大市民可以根据气候条件,适当地参加一些户外体育锻炼。外出活动佩戴口罩参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10.市民在公园、广场、小区室外开放空间等开放性场所进行户外活动时,仍应配合相关部门的防控措施。
11.户外活动时,尽可能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避免扎堆聊天,需要交流时,应佩戴口罩。
1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了解掌握疫情防控知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杜绝传染病发生和传播。各新闻媒体要做到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3.各级各部门要严肃纪律规矩,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级纪检、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落实,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4.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县(区)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凡是此前下发的疫情防控有关指令与上述规定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张家口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保定
当前保定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中央、省、市对疫情防控的政策都有一些新的调整。3月25日,记者带着群众关心的问题到保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采访,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社区、农村在出入管理上有什么新变化?
答:取消对居民小区、农村的封闭式管控,保留流动性管理。各出入口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落实“测温+健康证明(健康码或纸质证明)”通行制度,确保进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2、问:从外地回来的人员还需要隔离吗?
答:对外地来(返)保人员实行分区分级分类精准管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单独的、严格的隔离治疗措施。除此之外:一是对于境外来(返)保人员、密切接触者、武汉来(返)保人员、进行血常规、胸部CT和核酸检测并集中隔离14天。二是对于武汉以外湖北的其他地区来(返)保人员,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同上执行;有健康证明的,不采取隔离措施,由所在辖区进行14天健康监测。三是湖北以外省份的人员,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进行血常规、胸部CT和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不采取隔离措施,由所在辖区乡级以上卫生健康单位出具健康证明;有健康证明的,由所在辖区进行14天健康监测。四是省内人员,实行“冀时办”健康码互认,符合认证条件的,不再采取限制流动措施。以上政策根据全国分区分级的变化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3、问:企业、商户复工复产复业需要哪些程序?
答:鉴于疫情形势的积极变化,我市已经取消了企业、商户复工复产复业的前置备案。除有明确要求暂不开放的经营性场所外,企业、商户在落实必需的防疫和安全生产措施后,可自行决定复工复产复业。
4、问:公共和经营场所能否开放?
答:加油站、药店、便利店、水果店、蔬菜门店、生鲜专卖店、杂货店、五金店、理发店、家政、商品房销售、房产中介、外卖、快递和服装类、首饰、彩票销售、文印店以及照相馆、修配店、婚庆鲜花店、丧葬用品店、宠物店、渔具店等生活服务性行业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后,均可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控制人流密度后,有序开放。影剧院、棋牌室、线下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场所暂缓开放。
5、问:市内的公共交通什么时候恢复正常?
答:从2月23日起,市区内公交开始逐步恢复,并为复产复工企业提供定制公交和“点对点,一站式”包车服务。截至目前,已经恢复8路、101路、K1路、608路4条市内公交线路,3月26日,恢复2路、35路、39路、55路、501路5条市内公交线路。各县(市、区)有序恢复域内公交。
自3月19日起,县际客运班线开始逐步恢复。目前,已恢复了保定至曲阳、保定至唐县、保定至易县、保定至阜平、保定至涞源五条客运班线运营,开放保定汽车总站、曲阳汽车站、唐县汽车站、易县汽车站、阜平汽车站、涞源汽车站六个客运站。
为确保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近期将全面恢复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线;公交企业也要恢复其他常规公交线路,根据客流情况合理安排发车间隔。
6、问:市民服务中心是否实现正常办公?
答:新的市民服务中心自3月16日已经正常办公,地址位于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进驻单位32个,设置服务窗口170余个,为广大市民提供行政审批(涵盖项目审批、企业准入、市场服务、社会事务、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出入境)、公共服务(提供电力、供水、供热、燃气、公交)等共580余项服务。目前,除出入境相关业务外,各项业务已经全部恢复正常办理,总服务台咨询电话:0312-6788100。
7、问:餐饮单位能否恢复正常经营?
答:餐饮单位店内就餐服务正在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员工及用餐人员体温测量、卫生清洁、通风消毒、控制人员密度和就餐时间等各项防控措施。继续暂停接待婚宴、庆典等大型聚餐活动。这方面,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制定了具体的规范性要求,请大家关注了解。
8、问:对于广大市民来讲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倡导全体市民把这次应对疫情中养成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坚持下去,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来。提示大家:一是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二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运动、多通风,科学佩戴口罩,有发烧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三是人人动手,开展室内外环境大扫除,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四是清明期间文明祭祀,暂停公墓、陵园等殡葬服务场所的现场祭扫活动,严禁在城市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农田野外等区域焚香烧纸,倡导采用网络祭扫等绿色祭祀方式缅怀逝者。
定州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就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居民出门的次数限制,外出小区(社区、农村)无需提供证件,适当增加小区(社区、农村)出入口。
二、所有小区(社区)防疫点按照“管好入口、放宽出口、严查外人”的原则,继续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进入小区(社区)实行一扫、二看、三测温(支付宝扫码、看健康码、测体温);所有农村防疫点取消,充分发挥村庄疫情防控巡逻队作用,严防人员聚集和不明人员进入村庄。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办。
三、在本小区(社区、农村)工作或租住的外来人员(外省低风险地区点对点到我市人员或河北省内人员),经信息登记(核实旅居史)、体温检测合格、提供健康证明或当地健康码为绿码的,与本小区(社区、农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
四、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不组织、不参与任何聚集活动。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村街、小区、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随意走动,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持续加强境外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各乡镇(办)和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方位动态排查,将农村、小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作为排查境外入定人员的重点,第一时间掌握入定人员信息,详细了解其行动轨迹,严格落实包联制度,确保管理无死角、无盲区。
六、境外返定人员要提前三天报备,服从配合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及时主动报告自己入境信息或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市民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定人员和发热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2-232826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2000元奖励。
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继续做好各小区(社区、农村)体温检测、扫码以及境外人员排查等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工作组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落实,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健康码使用说明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健康码使用说明
我市同步推行“定州健康码”和“河北健康码”。
定州健康码通过支付宝搜索“定州健康码”或在城市服务中选择定州后点击定州健康码,按要求填写信息之后即可获得。
定州健康码主要用于在定州市内通行,记录扫码信息,与河北健康码信息共享,我市市民及外来人员均应申请。“绿码”正常出行,“黄码”或“红码”全市禁行,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办和市防控办,按规定进行处置。
河北健康码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冀时办”小程序,点击“出示码”后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验证后即可获得个人防疫信息码,即河北健康码。
河北健康码京津冀通用,主要用于外出,与定州健康码信息共享,市民可以同步申请。“河北健康码”显示无异常的,正常出入;“河北健康码”提示有风险或为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等,禁止出行,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办和市防控办,按规定进行处置。
无法申领健康码的按原管理办法执行,凭出入证(由所在村、社区、小区物业开具)进出。
衡水
关于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和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全市所有小区(村)解除封闭式管理。
二、各小区(村)禁止设立“硬隔离”措施,取消居民出行次数限制。
三、所有小区(村)各出入口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结合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对进入人员测温检查登记,使用“健康码”可免予纸质登记。对外来人员、快递外卖、家政服务、返回务工人员、租房户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在落实测温检查登记措施基础上,不得随意设置特殊限制。
四、提倡广大市民加强居家防控,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
五、小区(村)应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
六、境外返(来)衡人员应自觉向所在社区(村)提前报备,配合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责、顶格处罚。
七、本通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秦皇岛
秦皇岛市3月24号晚上发布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十项措施。包括各企业在认真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实际复工复产,各级防控办和相关部门不审批不备案。
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商业企业加快恢复正常经营,不限制营业时间。
各社区、村取消限制人员进出措施,出入人员在测体温、扫码或出示个人健康码后即可通行。
全面开放公园、游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空间,不扫码、不测温,在无人员聚集的环境下,可不戴口罩等。
石家庄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和农村精准防控疫情工作,全面恢复疫情低风险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企业复产复工复业,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就业,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和农村精准防控疫情工作,全面恢复疫情低风险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企业复产复工复业,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就业,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社区取消疫情防控出入证,不再限制人员进出小区;各村组禁止设置“硬隔离”措施,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2.所有社区、村组各出入口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对进入人员测温检查登记,使用“出行二维码”或“健康通行码”可免于纸质登记。不得设置分时、分段进出限制。
3.引导小区车辆有序进院、进库规范停放,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核查,禁止因疫情防控原因限制小区车辆进出的过度防控措施。
4.对返回务工人员、租房住户等加强关怀关爱,在落实测温检查登记措施的基础上,不得随意设置特殊限制。该类人员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为避免因扫码、测体温造成大量人员、车辆聚集的情况,各小区可根据进出人员、车辆情况,适当增加人员和出入口数量。
6.各社区和村组、物业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定时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
7.对小区底商经营户、农村小卖部实施分类管理,支持经营者在做好经营场所防疫消毒的基础上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8.境外归国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和村组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服从配合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
9.提倡广大市民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0.各级各部门要严肃纪律规矩,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级纪检、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落实,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1.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
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