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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进一步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措施

2020-02-27 22:54: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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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曹智)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补充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结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河北省对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措施进行进一步调整。

通知明确,对通行河北省高速公路的2类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给予5%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河北省高速公路的3类货车给予5%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河北省高速公路的4类货车给予9%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河北省高速公路的5类货车通行费优惠由6%调整为17%。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货车正在驶入西柏坡高速公路霍寨收费站。(资料片)河北日报记者 曹智摄

“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的。”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月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部署复核和优化货车收费标准。该通知提出,进一步深化细化货车收费标准复核和优化调整工作,在符合“两个确保、一个降低”前提下,新增“确保2类至6类货车进一步优化调整后的反算吨位均不大于平均总质量,且每类货车等于和大于反算吨位的交通量占比不低于60%”要求。

对于进一步调整后的结果,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北省高速公路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并叠加ETC95折优惠后,2类至6类货车对应平衡点分别为13.06吨、18.76吨、24.54吨、26.97吨、42.38吨,低于平衡点(与计重收费相比,通行费将增加)的车辆分别占比39.94%、37.56%、38.57%、35.74%、16.16%。由此测算,2类至6类货车分别将会有60.06%、62.44%、61.43%、64.26%、83.84%的车辆感受到与原计重收费相比通行费持平或下降。

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河北省对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目前,相关部门已根据《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补充通知》的优惠幅度,制作生成了新费率,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新的通行费优惠政策将得到执行。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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