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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 唐山 廊坊 邯郸 沧州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2020-02-14 01:32:47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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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截至2月12日24时,张家口市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5例。现将第22-25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二十二例 女,39岁,常住康保县,系第二十一例确诊病例大女儿,无外出史。1月23日13时自驾车到母亲(第二十一例确诊病例)家中。2月8日11时搭邻居车到县医院陪母亲看病。2月12日,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

第二十三例 男,47岁,常住北京市,系第二十一例确诊病例侄女婿。1月20日,从北京自驾到达康保县。曾在家庭聚餐过程中,与第二十一例确诊病例多次接触。2月12日,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

第二十四例 女,54岁,常住康保县,系第二十一例确诊病例弟媳。1月20日-2月11日期间无外出活动史。1月25日其外甥女(第二十五例确诊病例)曾到患者家中拜年。2月12日,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

第二十五例 女,23岁,在唐山工作,系第二十一例确诊病例外甥女。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乘坐大巴车从唐山到张家口哥哥家居住, 1月23日17时从张家口与哥哥一家自驾到达康保县大姨(第二十一例确诊病例)家居住。2月6日出现咳嗽症状, 2月10日夜间出现发热症状。2月12日,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

(来源张家口发布)

唐山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月12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例。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需立即按规定隔离观察,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现将新增2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34例:女,70岁,迁安市人。1月24日曾到第21例病例家中串门;25日至2月1日居家未外出;2日到第30例病例家中串门;3日至6日居家隔离未外出;7日被转运至迁安市指定地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9日出现发热等症状。2月9日晚由救护车转运至迁安市中医院,后转运至迁安市传染病院隔离治疗,12日确诊。

第35例:女,59岁,迁西县人。1月23日,第17例病例曾来其家中串门;24日至2月3日,曾多次到本村村民家中串门;4日至9日居家隔离未外出。2月10日因发热,由救护车送至迁西县人民医院就诊并住院,12日确诊。

(来源唐山晚报)

廊坊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2月12日0—24时,河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4例,其中,沧州市5例、张家口市4例、唐山市2例、邯郸市2例、廊坊市1例。

第29例:男,55岁,现住霸州市,与确诊病例第20例(患者儿子)生活密切接触。与确诊病例第22例(患者妻子)一起生活。2月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2月9日,经检测为阳性,疫情报告为无症状感染者;2月12日,出现发热后专家组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在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接受隔离治疗。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为配合排查,做好防控工作:请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避免与他人接触,不要外出。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来源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邯郸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2月12日0—24时,我市新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2例。其中:

病例一:女,丛台区人。1月23日从郑州机场乘坐航班VN705去越南旅游,1月28日乘坐航班VN704返回郑州,转乘中瑞国旅旅游大巴(冀D169Z0)于21时20分回到邯郸家中。1月30日10时左右去鑫港购物广场美食林超市购物,2月9日被送往智尚酒店集中隔离观察。2月12日到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隔离治疗。

病例二:男,丛台区人。1月23日从郑州机场乘坐航班VN705去越南旅游,1月28日乘坐航班VN704返回郑州,转乘中瑞国旅旅游大巴冀(D169Z0)于21时20分回到邯郸家中。2月4日下午到油漆厂路双然水果店购物。2月4日和2月6日下午到喜德福便利店购物。2月9日被送往智尚酒店集中隔离观察。2月12日到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隔离治疗。

特别提示:相关人员请第一时间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 

沧州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2月12日24时,沧州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2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现将2月12日0时至24时新增5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病例38,男,67岁,河间市人,是病例26的密切接触者,2月8日送至河间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2日确诊。

2、病例39,女,2岁,河间市人,系病例34之女,与武汉返乡人员有过接触,2月9日到河间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2日确诊。

3、病例40,男,58岁,河间市人,系病例35之夫,与武汉返乡人员有过接触,2月5日到河间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9日转至河间友谊医院。2月12日确诊。

4、病例41,女,12岁,河间市人,是病例26、31的密切接触者,2月9日到河间友谊医院隔离治疗。2月12日确诊。

5、病例42,男,71岁,河间市人,是病例26、31的密切接触者,2月9日到河间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2日确诊。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或密切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及密切接触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来源沧州卫生健康、邯郸发布)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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