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指导服务,积极做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帮助企业减少招聘成本
加大线上招聘服务工作力度,打造线上春风行动,大力推广远程面试,提高招聘企业与劳动者“点对点”直接对接率。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收费,坚决打击恶意哄抬劳动力价格行为。对受疫情影响缺工较大的企业或者承担政府保障任务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免费用提供招聘服务。
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
用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可放宽裁员率标准,让更多企业受益。
用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用好企业组织会费,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实行一定比例的企业会费返还。
用好工会防疫专项资金,加大对防疫一线职工的慰问,充分调动职工参与防控疫情的积极性。
提供在线免费培训
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全部功能,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
统筹各方力量加大指导服务力度
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
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牵头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各级工会要做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工作,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通过减免租金等形式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引导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互帮互助。
主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要力争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
大力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加强争议处理指导监督,发挥多元机制合力,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切实提高争议处理效能。
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做好表彰先进典型工作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主动宣传在防控疫情中真正实现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的企业,要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评比、劳动模范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授予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对稳定劳动关系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激励引导广大企业家和职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河北日报记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