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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推行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2018-10-24 14:35: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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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为基层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沧州推行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侯国强)日前,沧州市就推行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下发通知,要求全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乡镇政府现有办理事项做系统“体检”,全面梳理现有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已纳入全市“市县乡村四级网上审批与服务平台”的事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门别类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分类。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公共服务等9个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纳入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范围,并将扶贫开发、扶贫济困等任务列入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和要求。

在乡镇政务事项清单编制过程中科学规范调整政务服务事项。事项内容逐条与《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厘清乡镇职责,甄别筛选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着眼于服务基层群众办事,优化乡镇营商环境,强化服务功能,规范乡镇权力运行,重点围绕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灵活就业、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范围。按照权责法定原则,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予以取消;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对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并落实到位。

规范制定模板。沧州市在乡镇综合清单编制过程中,注重效率和质量,着力为基层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市、县、乡统筹联动,协同推进,在肃宁县、东光县、新华区试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先行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编制工作,按照“统一规范、权责一致、合法有效”的原则,编制印发《沧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模板)》,并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推开。其中,清单模板中涵盖的66个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11项,其他权责1项,共15项行政权力。根据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别、实施主体、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同时统一要求每个乡镇政务事项实施清单都要做到规范,为群众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南。

据沧州市编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经过县级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后通过河北省政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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