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投入农村低保资金近1.4亿元
将5.76万名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戴绍志)今年以来,沧州市全力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应保尽保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投入农村低保资金近1.4亿元,将3.52万户、5.76万名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投入农村特困救助资金超1.1亿元,救助农村特困人员2.12万人。
今年,沧州市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将农村低保补助金由2017年每人每月19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积极开展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实现了兜底保障。
沧州市还不断提高特困供养救助水平,将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800元。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截至9月底,累计投资临时救助资金650万元,救助6586人。同时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投入医疗资金212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340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