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水质保持、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改善、黑臭水体治理等均实现年度任务目标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戴绍志)根据沧州市地表水13条主要河流13个监控断面2017年监测数据,除5条缺水断流河流外,水质均较2016年有所改善。其中,沧浪渠2017年水质改善明显,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的水质目标要求。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2017年以来,沧州市以绿色发展新理念为指导,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推进“抓节水、控污水、洁河水、净湖水、治海水、保供水、调客水、压采水”八大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水环境安全、水资源清洁、水生态健康。全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水质保持、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改善、黑臭水体治理等均实现年度任务目标。纳入国家考核的市区建成区5条黑臭水体,截至2017年底,达到年度任务要求的完成60%的整治目标。2017年,列入目标责任书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列入地下水考核的点位,2017年水质保持稳定无退化,符合目标要求。
抓好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业企业治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畜禽污染防治、城镇垃圾处置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严格实施跨界河流生态补偿。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治污责任,完善自上而下、统一规划、立足本地、分段施治的治水机制,2017年对沧州市生态补偿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在省对沧州市7条重点河流、7个监测断面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增设6条重点河流、37个考核断面,增加考核因子,完善扣缴、补偿和奖惩办法。
完善地表河流水质管理机制。强化河流巡查检查,除加大河流巡查工作力度和频率外,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专项开展为期一年的河流监控监测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当地政府,立行立改。2017年,沧州市列入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13条地表水重点河流,整体呈稳中趋好态势,污染程度减轻。5条河流断流,其余8条河流主要污染因子较去年相比改善明显,沧浪渠提前一年实现水质目标要求。
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推进沧州市开发区、东光开发区、沧东工业园区、南大港东兴工业区、盐山正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由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改为独立集中处理。对影响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工业企业进行严格督查,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沧州市已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2个,其中地级以上1个,县城级5个,乡镇级16个。
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启动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沧州市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已报经省政府批准。2017年持续开展入海排污口调查工作,完成入海排污口备案登记,按照要求完成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登记,防治港口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加快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全市禁养区内14个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小区),2017年已全部完成关停或搬迁。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1238家,已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1039家。
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层层签订纳污坑塘污染排查整治承诺书。开展了全市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排查纳污坑塘164个,目前已完成治理1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