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石家庄邢台邯郸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2017-01-24 22:00: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应对新一轮重污染天气,1月24日,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石家庄市于1月24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继续执行工作日7时-20时2个车牌尾号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周六、日及节假日不限号。石家庄市提出,本次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于1月26日24时解除。

邢台市自1月2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及以上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21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市主城区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祥和大街、龙岗大街、东华路围合区域及上述街道。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最低减少2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邯郸市于1月2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持续到1月26日24时。工业企业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非封闭式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料生产和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所有非营运车辆1月24日-26日每日7时-20时实行交通管控,执行采暖期常态化限行。

责任编辑:张永猛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