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转发紧急通知要求
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东)12月26日,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省安委办要求,各地区要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窝点。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舍,不漏重点人。加强对退出、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检查,对已经实施退出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防非法生产。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对因“打非”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严肃追究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各种行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原材料来源渠道。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罚没相关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提供场地及其他便利条件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整治生产企业分包转包和生产违禁、超标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生产企业要于2017年1月15日前实施全面停产,并对生产工房进行全面清理,生产工房不得存放药物、半成品、成品等。依法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给予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12月24日,唐山市丰润区白官屯镇燕子河村发生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失踪,16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