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区今年第二批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公开摇号

2016-12-14 09:21: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此次公共住房实物配租的1917套房源,分别位于市区惠民小区、金悦小区和幸福佳苑小区,单套建筑面积为46.24—60.61平方米,市场平均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

    为2478户家庭配租1917套房源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欢、王少峰 河北日报记者解丽达)近日,通过电脑公开摇号,住在廊坊开发区的市民钱玉娟一家租到了一处公共住房,结束了居无定所的日子。“虽然面积不大,但对于我们这些收入不高、没有住房的家庭来说,总算有了属于自己的家。”钱玉娟说。这一天,市区2016年第二批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公开摇号,为2478户参加摇号的家庭配租1917套房源。

    此次公共住房实物配租的1917套房源,分别位于市区惠民小区、金悦小区和幸福佳苑小区,单套建筑面积为46.24—60.61平方米,市场平均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配租采取电脑公开摇号,随机产生一户一房的配租方式,分两轮完成。首次摇号对全部摇号家庭进行摇号配租,摇号后房源全部配租完毕;第二次摇号则是对未中号家庭进行备选顺序号摇号。对中号家庭放弃的房源,备选家庭按照备选顺序号先后次序进行选房。此次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实行租补分离,分级保障。

    据介绍,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统一按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缴纳房屋租金,然后由政府按照保障对象收入类别分梯度进行补贴。政府补贴标准为本市低保家庭在保障面积内100%补贴,超出保障面积部分60%补贴;本市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内70%补贴,超出保障面积部分20%补贴;本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内40%补贴,超出保障面积部分20%补贴;外来务工人员在保障面积内20%补贴,超出保障面积部分不予补贴。

    据悉,此次进行实物配租的公共住房产权属廊坊市政府所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代表市政府行使管理权。公共住房不得买卖、赠与、继承、抵押、转让和转租。公共住房承租家庭若出现已购置住房或收入资产超过规定标准,不再符合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条件,或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资产等状况,未按时交纳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照明费、垃圾处置费等各种费用,损毁破坏承租住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及配套设施,或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则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公共住房保障资格,承租家庭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退出承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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