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秦皇岛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返乡创业人员最高可申请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规定时间内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担保贷款。
《通知》确定,到2018年,秦皇岛市将实施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为主的创业培训2.5万人,扶持创业1.25万人,带动就业3.73万人;培育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客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25家以上,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返乡创业园区或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通知》指出,一是创造创业就业机会,放宽创业准入标准。秦皇岛市紧紧抓住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主动做好交通、产业、人才、市场等对接,强化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金融、科技、文化、电子商务、旅游、健康养老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全力为农民工等返乡人员提供创业机会,增加就业岗位。允许返乡创业人员凭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出具的房产使用证明登记注册市场主体住所,并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秦皇岛市还将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实行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积极推进小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
二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于秦皇岛市户籍的城乡“4050”人员,经审核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4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在规定期限内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大力加强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建设。对农林牧渔业生态创业园,可参照《秦皇岛市就业创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费,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维护补助费,以及创业实训、房租、物业、水电费等多项补贴。到2018年,全市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或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全市新发展农业合作社100家、家庭农场100家,创建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各20家,每个行政村特别是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股份制合作经济体。
三是搭建农村特色平台,加强定向创业培训。扎实推进县、乡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搭建农村电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秦皇岛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农特产品网络品牌。加强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乡镇政府、村集体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电商物流仓储基地,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到2017年底,力争实现行政村网络全覆盖,县级货运分拨中心全覆盖,20%的中心乡(镇)建成货运配送站。结合秦皇岛市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农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万人示范培训”计划,鼓励返乡农民工党员积极参加“双育工程”培训,带动群众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开展“基层青年服务人员引创实践活动”,将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训融入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县区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建设,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全力推进创业工作开展。(秦皇岛台记者 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