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书面)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对《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年初,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政府债券限额538亿元,其中中央转贷地方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限额2.3亿元,因当时具体项目和提款额未能明确,在今年3月份的预算调整方案中未进行调整。现经省政府研究,拟将这部分外债限额,通过政府外贷提款使用12320万元,包括省本级3160万元,转贷市县9160万元;通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使用10680万元。
由此,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776.8亿元调增2.3亿元,调整为2779.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调增316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调增1984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认为,省政府提出的《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方案,符合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的使用要求。此次预算调整方案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
(2016年12月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说明。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