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
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确认登记公告
为进一步核查确认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依法加快完成核查确认登记工作,尽早实现资金清退目的,依据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之规定,拟由各涉案地组织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进行核查确认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登记时间安排: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具体登记时间、地点,以各涉案地公告为准。在此期间,集资参与人应在所辖各登记网点进行信息核查,经确认登记后纳入清退范围。
由于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未在此期间进行核查确认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登记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个人承担。
2、登记网点确定:登记网点由各涉案县(市、区)根据域内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予以公布。各登记点积极组织联系和通知域内集资参与人如期确认登记。
3、数据信息确认:集资参与人按照核查确认工作要求提供个人信息资料,并配合录入操作人员对录入的本人数据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要签订《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确认单》。确认单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集资参与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
3、出入金证明材料(收据、POS机小票、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
4、已受偿资金本息材料(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
集资参与人提交资料的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存登记部门存档。
三、注意事项:
1、为便于此次核查确认登记,黄金佳案件主办案地廊坊市开发了“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核查确认登记及资金清退系统”。系统操作由各登记网点安排专人进行数据录入操作。
2、广大集资参与群众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登记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蒙骗登记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316-2339261、2339262
河北省黄金佳案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