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实施一揽子治霾措施
机动车限行、散煤污染治理等10项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新华社石家庄11月27日电(新华社记者 高博本报记者田晓丽)为有效应对采暖期雾霾多发问题,河北省邢台市近日实施《邢台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采取机动车限行、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散煤污染治理等10项措施改善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
邢台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常年位列倒数。为有效减缓重污染程度,打赢大气污染“冬防”战役,邢台市集中开展散煤污染治理,全面清理市核心区燃煤(含蜂窝煤),引导未完成煤改气(电)的城中村居民冬季采用电暖器、空调等设备取暖,力争11月底前基本完成核心区5万户、推广区10万户改造任务。
邢台还决定实施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的1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外,全市其余1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钢铁、焦化和锅炉等行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玻璃行业的所有在产玻璃企业减排15%以上。
在今年冬季采暖期内,邢台市主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机动车车牌尾号,同时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在107国道进市区路段,设置机动车尾气固定监测点,对尾气不达标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并禁止在市区通行。
为严控扬尘污染,邢台决定2016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提升市区周边国省干道的清扫保洁质量。
邢台还将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督查曝光,鼓励公众采取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文明健康出行方式,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