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安献民 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从邢台市卫生计生委获悉,11月26日零时起,该市14所城市公立医院开始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销售。医院原有的库存药品,均执行零差率销售后的价格。
据介绍,这14所城市公立医院包括邢台市人民医院、河北省眼科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河北省民政总医院、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邢台市中医院、邢台市妇幼保健院、邢台市第五医院、邢台市第七医院、邢台市桥东区医院、邢台市精神病医院。根据测算,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这些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与此同时,这些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实施,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以及中医类等医疗服务项目的基准价格适当提高。
邢台市要求,对此次调整的价格,各医院须在显著位置以电子屏或公示栏等形式予以公示。同时,将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适时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涨价、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及未落实收费公示等制度的医疗机构,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公众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58,有关部门将积极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