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黄清标)大贤村左巧妮等6名村民,已分别投靠儿子、哥哥或女儿,今冬用电暖气取暖;景家屯村景丙印和景保太两位五保老人,住进集中供暖的百泉敬老院……11月8日,记者在邢台经济开发区报给该市民政局的“受灾群众过冬安置统计表”上看到,该区19个村82名需要安置的“7·19”特大洪灾受灾村民中,75人已投亲靠友,7人住进养老机构。进入冬季,邢台市49.9万名受灾群众已被妥善安置,可安全过冬。
为保证受灾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和能治病,该市近日制定了《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确保安全过冬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摸清受灾群众家庭状况及存在的实际困难,建立内容详实、信息准确的救助台账,确保将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在尊重受灾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分散为主、集中为辅的方式,就近、就便安置好每一名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证其人均居住面积一般不少于6平方米,棉被、棉衣各不少于两套,有必要的日常生活用具。住房严重损毁或倒塌的,则从灾后转移之日起至房屋重建或维修验收合格后回迁之日止,每人每天发给不少于20元的生活补助。
截至11月7日,该市已对住房倒塌或严重损毁的1654名群众,以投亲靠友和在公办养老机构、租赁民房和公共场所居住方式安置,并配备过冬衣被及供暖设备,发放生活补助金;在公办敬老院集中安置3200人,委托他人分散照护1.9万人。对8.1万余名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1.02亿元的救助金;对2.2万余名低保、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将其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48元。对其他存在过冬困难的受灾群众,也逐户建立了台账,并已向有关部门申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