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工作岗位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0名,男性,统一分配到各县(区)政府专职队从事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年龄:18至25周岁,男性;政治审查符合《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消防员政治审查条件》;体格检查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战斗员岗位除满足以上条件外,且体格、体能和心理均在良好以上;驾驶员岗位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持有准驾车型B2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炊事员岗位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厨师证;
3、驾驶员和炊事员等特殊岗位以及持有消防岗位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登录张家口市就业服务局网站(http://www.hezjk.lm.gov.cn)查看《公告》,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张家口市盛华东大街市消防支队岗亭。联系人:王警官,电话:0313-5959199、0313-5959110。
4、报名携带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证明);
(3)退伍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5、面试、考试及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七险,工资含基本工资、各类津贴及再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