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起保定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 期间市区公交免费
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1时 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
公交总公司:IC卡退款待限行结束后另行通知
11月9日,保定市政府印发了《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的通知,为有效应对2016年冬季采暖期燃煤排放加剧和频发的重污染天气,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启动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包含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措施,清苑、满城、徐水三区也同步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期间市区公交免费。
主城区、新三区限行措施看这里
11月9日,燕赵都市报记者从保定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落实《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通知》,保定市将于2016年11月11日起,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1日起,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
主城区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
徐水区限行区域:城区巨力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107国道城区段以东、津保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区域。
清苑区限行区域:清苑区清苑路、中心街、新华街(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满城区限行区域:满城区东外环、南外环、西外环、北外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原则: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黄牌货车继续实行限行绕行措施,主城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限行。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同时遵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处置。
实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
保定市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通行。违规通行,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驾驶未悬挂牌照车辆,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依法暂扣机动车;无证驾驶的依法拘留。
拖拉机违反禁行规定的由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农业局联合查处。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保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
2.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保险查勘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交警支队备案。
3.经保定市政府批准,持有保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车辆;
4.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证照的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5.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公交总公司:
公交免费,IC卡退款事宜
待限行结束后另行通知
此外,燕赵都市报记者还从保定市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保定市11月11日起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市内公交车免费乘坐。待车辆限行公交免费结束后,公交总公司就IC卡退款事宜另行通知。
公交车免费线路:1路、2路、3路、4路、5路、6路、7路、8路、9路、11路、12路、16路、17路、18路、19路、20路、21路、22路、23路、25路、26路、27路、28路、29路、30路、31路、32路、33路、35路、36路、37路、38路、39路、50路、51路、52路、53路、55路、57路、58路、59路、60路、61路、62路、63路、64路、65路、66路、67路、68路、101路、102路、103路、104路、105路、106路、107路、108路、501路、游1路、K1路、K2路、201路、202路、203路、204路、205路、206路、208路、209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