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孟仲淑、谷地)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来秦创业创新,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日前,该市印发了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这是秦皇岛市制定出台的首个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的专项改革政策文件,在扶持范围、资助力度、家属随迁、子女入学、考核管理等多个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
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对新建的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基地,由政府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并通过考核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生活和工作经费资助。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时规定,对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中的有关待遇。此外,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依据本人意愿,在设站单位所在地办理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均可以随其迁移。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仅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择校入学(入幼)。
在考核管理上,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大了对设站单位的管理力度,该市人社局每两年对全市各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限期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取消设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