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邢台威县撤县设市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提升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地名命名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经县政府同意,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威县撤县设市(县级市)名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关心关注威县发展的县内外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
三、命名原则
1、传承性:反映威县历史传承、文化底蕴;
2、时代性:反映威县发展理念、精神风貌;
3、文化性:突显威县文化特色、文化内涵,品位高雅、积极向上;
4、地域性:注重体现威县的历史底蕴、文化传统、民俗风情、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
四、命名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
2、不以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地名命名;
3、不以著名的名胜、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命名;
4、不应和其他市县同名,并避免同音;
5、地名用字、读音必须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所用字字形应以国家公布的《印刷通用字形》为准。
五、征集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信函(直接报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参与威县撤县设市名称征集活动。
1、信函报送地址:威县地名办公室(威县民社局二楼地名办)邮政编码:054700。
2、电子邮箱:mzjdm6162034@163.com
3、联系人:王安朝15097965885 王月荣18233099920
4、联系电话(传真):0319-6152034
六、其他事项
1、参与活动者须在来信来件、电子邮件中注明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2、撤县设市名称请附说明。
3、本次征集活动由威县地名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