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
确保年底前不再发生典型事故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东)从近日召开的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64%和50%,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省尾矿库经受了洪水的考验,尾矿库汛期没有出现重大险情和事故。
在全省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前三季度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双下降。但从发生的5起具体事故看,当前在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在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风险辨识和变更作业管理不到位、生产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非煤矿山十类典型事故防治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还需推进和深化、风险辨识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等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2001年以来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其中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重大海损等十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和死亡总人数的63.4%和61.2%(其中较大事故分别占80.3%和80.0%,重特大事故分别占94.7%和94.6%)。
会议要求,各地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制定有力措施,从四个重点方面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地下矿山切实加强机械通风管理,所有地下矿山一律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三合一”气体检测仪。严格执行风机开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记录,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严格爆破通风安全管理,爆破后必须经检测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严格井下取暖设施管理,严禁采用明火直接加热入井及井下的空气,严禁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完善提升、运输设备防冰设施,严防坠罐、跑车等事故发生。
露天矿山必须采用分台阶分层开采,强化边坡安全检查,严格防雾、防冻、防寒措施。遇大雾等能见度较低的情况要立即停止生产,避免冒险作业。合理控制降尘洒水水量,防止洒水过度引起运输道路及有关平台结冰,同时制定完善冰雪天气车辆防滑措施。严格落实设备防火预防措施,对消防系统和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培训。
尾矿库企业严格加强冬季筑坝和放矿管理,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入冬后原则上不得堆筑子坝,确需在冬季筑坝的,必须报经当地安监部门同意,选择在气温较高的时段进行堆筑。放矿前进行岸坡清理,清除所有杂草、树木和废石,避免尾矿水冻结后形成渗流通道;严禁在已结冰的滩面和冰层上放矿,防止春季解冻期坝体浸润线升高导致渗流失稳。同时,要加强排洪构筑物进水口、出水口的检查,遇有结冰影响回水时,必须及时处理到位。
石油天然气企业强化“八防”管理,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防冻堵、防触电、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机械伤害、防井喷、防高处坠落、防重大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节假日、夜间、雨雪恶劣天气情况下,在集输管网、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储罐、石油天然气处理站等油气生产重点部位实施动火、临时用电、管线打开、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作业以及城区内钻修井、油气管线附近挖掘作业时,必须升级管理,严格管控,确保生产及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