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太平率执法检查组对承德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和双桥区进行实地检查,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承德市关于贯彻实施文物法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椿、王素芝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承德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承德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为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国家文物资源,在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检查组指出,承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工作不容懈怠。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提升市民对文物保护的意识,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管理,持之以恒地做好文物安全工作,不断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
王素芝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表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细致深入,对承德市今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提出的要求具体明确,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细心领会,并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记者贾阿楠)